英国内阁(美国内阁和英国内阁的区别)

雨后云初霁 古文典籍 11

英国的内阁由哪些大臣组成?

英国政治中,内阁是一个包括多个由首相任命的部门的官方体制。

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组织形式,内阁一般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几个政党联盟的领袖人物组成,其首脑称总理或首相,阁员叫部长或大臣。内阁作为机构始于英国,它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演变而来。该词后来被其他国家采用,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控制着下院立法程序,控制着下院及其决策权,宣布提前大选权等,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从而操控着立法权。

大约30人左右 英国内阁组成如下: 首相、副首相、首席财政部长、枢密院大臣、首席部长兼下议院领袖、出纳员、外交和联邦事务大臣、首席财政部长、内政大臣、国。

英国内阁定期举行会议,通常在每周四的早上,会议讨论的关键政策和决策。会议时长取决于首相的风格和政治形势,现今大约30分钟。内阁涉及多个重点和跨部门政策,拥有永久或临时委员会。国务大臣之外,国务次官常担任委员会成员。事务通过内阁和委员会会议在内阁办公室内部执行。

在英国政治体制中,内阁是一个由首相组建的由最资深的部长组成的正式体制。 内阁的大多数成员都是具有国务大臣头衔的英国部门的首长。

英国首相的权力有多大?比英国议会下议院大吗?

虽然按照英国的法律,首相应该对议会负责,但实际上从19世纪开始英国内阁专横的局面就已经形成。

立法权 在19世纪末,英国内阁在立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内阁会讨论并决定重要的法案,向议会提出政策建议,并影响议会的立法决策。内阁的权力在这一领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行政权 内阁负责执行议会通过的法律和政策。

英国的内阁是由首相领导的高级官员集体组成的核心决策机构。议会则是英国的立法机构,主要由议会下院和上院组成。议会负责制定法律、预算等重要政策,并对内阁进行监督。内阁与议会之间存在密切的互动和制衡关系。

英国内阁由英国首相领导,首相拥有任命和罢免内阁大臣的权力。首相的决定需经英国君主同意,但君主仅作象征性同意,从未拒绝过。内阁大臣之间互换职位被视为内阁改组。首相的团结能力取决于当时的政治气候和个人风格。首相或内阁常任秘书长会分配内阁会议议程。

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初的英国,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

英国内阁权力演变历程?

英国内阁由顾问机构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1714年,德国汉诺威亲王继英国王位,由于语言不通,内阁改为资深大臣主持,也就是后来的首相。

英国内阁的组成主要包括首相和各部部长。首先,要明确的是英国内阁的最高领导是首相。首相通常由议会下院选举中产生,并由英王或女王任命。他/她在内阁中占据主导地位,负责带领内阁执行政策,并确保内阁的政策方向与议会下院的意愿保持一致。

英国内阁权力演变历程 内阁的起源 英国内阁起源于中世纪,最初的内阁成员主要是国王的高级顾问和行政官员。早期的内阁并非决策机构,更多的是国王的咨询和行政辅助工具。随着君主立宪制度的建立,内阁的权力逐渐扩大。内阁权力的逐步增强 18世纪开始,英国内阁逐渐开始获得实际的决策权力。

英国内阁制的核心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内阁的产生是基于下议院大选的结果。在选举中,如果一个政党赢得多数席位,他们将单独组建内阁,首相则由该政党的领袖担任,体现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其次,内阁成员的责任与权力紧密关联。

责任内阁制英国内阁的基本情况 cabinet of Britain 英国实行责任内阁制,但与内阁是两个概念。是全体大臣、国务大臣、各部政务次官、执政党督导员和王室官员的总称,而内阁只是的一部分,但内阁是英国的核心机构。沿革 英国内阁由英国枢密院外交委员会发展而来。

美国内阁和英国内阁的区别

探讨美国内阁与英国内阁之间的差异,首先,关键的区别在于领导角色:在美利坚合众国内阁中,首脑是总统,其成员由总统亲自提名并任命,他们直接向总统汇报并接受其领导。而在大不列颠的体系中,首相的地位尤为显著,通常由下议院多数党的领袖担任。

两个职务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没有轮流坐庄之说。 (英国外交部) 这些称为“大臣”的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如日本、英国、丹麦、瑞典。

是首相,英国的政治首脑,国家的实际领导英国首相组织的内阁权力有: ①制定内外政策。 ②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③协调和确定各部门职权。

国王是国家元首,代表英国,但是不具备实际权力,实际权力由内阁掌控。

英国的内阁制历史是怎么样的

  英国的内阁制度起源于都铎王朝时期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从16世纪初直到18世纪初,内阁制依然处于萌芽状态。下面是我分享的英国的内阁制 历史 是怎么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英国内阁制历史简介

  1688年 光荣革命以后,威廉三世逐步退出内阁。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根据《王位继承法》,由德国的汉诺威选帝侯继承王位,即乔治一世。由于不懂 英语 ,逐渐对参加内阁会议失去 兴趣 ,于是很少出席会议,甚至不出席会议而让大臣们去料理国事。于是大臣们有事就自己商定对策,然后提交给国王审定。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内阁制正式形成。

  1742年,首相罗伯特·沃尔伯失去下院多数的信任,被迫率内阁全体辞职。此后,“内阁失去下院多数信任必须辞职”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制度。1784年,小威廉·庇特试图通过改革来抑制国王(乔治三世)专权倾向抬头,而当时有不少议员被国王收买,庇特下令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议会,他的改革得到新议会的大力支持,庇特得以继续主持内阁17年。由此形成惯例:内阁失去下院多数议员信任,可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若新议会支持内阁,则内阁继续执政,否则必须辞职,由下院多数派去组阁。由此,形成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制。

  长期以来,自由和民主一直是人类追求的一种理想。从内阁制度的起源到责任制内阁进一步完善经历了三个多世纪,这说明人类文明的创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 说明文 明的脚步也是不可阻挡的。

  英国责任内阁制权力分配

  1 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控制着下院立法程序,控制着下院及其决策权,宣布提前大选权等,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从而操控着立法权。

  2 首相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

  3 对提交议会讨论的政策作出最后的 决定 。

  4 按照议会规定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5 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的职权。议会与内阁的关系是:最高的立法机关议会产生内阁,阁员大都由议员兼任 ,内阁必须集体对议会负责,因此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

  6 首相、内阁和政府的产生与组成的法定程序:英王任命首相→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英王批准后内阁和政府便告组成。在 英国内阁制中,首相一身二任(政府首脑和多数党领袖)是掌握国家实权的关键人物,但是以首相为首的内阁和政府都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如首相有义务向议会 报告 工作,有责任回答议员的质询。

  7 内阁首脑拥有决定性发言权:是政府首脑,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同时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是事实上的国家 最高领导人(拥有大臣与主教的提名权,高级文官的任免权,内阁会议的主持权,政策决策权)。 内阁大臣与首相在 政治 上共进退,内阁制与首相相辅相成,内阁首脑(首相或者)是下议院多数党的领袖。

  内阁成员组成

  内阁制的内阁是以 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

  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元首颁布 法律 、法令和发布文告时,都必须由首相或有关阁员 副署。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如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其阁员必须集体辞职,或由内阁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议会大选。新议会如果仍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则必须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组织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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