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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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法律分析: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单位,不是公务员系列。1985年2月,生产大队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全国全部完成,村民委员会在农村普遍建立起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村委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群众性:村委会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村民的利益和意愿。它的主要职能是服务村民,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民的全面发展。因此,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组织形式。2. 自治性: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具有自治性质。

村委会,即村民委员会,是在我国农村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是农村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负责处理与村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这些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村庄的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治安维护等。

法律分析: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不是的。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是的。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的单位性质和单位行业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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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委员会,简称居委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及社区的一个主要社会组织机构。

法律分析: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也不是乡镇的派出机构。

村民自治是农村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组成部分。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性质可概括为自管理、自教育、自服务的单位。以下是对其性质的详细阐述:中国大陆的农村地区,每个行政村都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单位,而是群众自治的核心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负责村民的日常事务和公共服务,如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等。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 )。A.群众性B.基层性C.自发性D.自主性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委会的性质可以从3个方面来理解:基层性、群众性、自治性。

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单位,不是公务员系列。1985年2月,生产大队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全国全部完成,村民委员会在农村普遍建立起来。

村委会不属于事业单位 首先,村民委员会首先是农村基层性的组织。

根据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村委会,即村民委员会,是在我国农村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下面是关于村委会性质的 1.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村委会不是一级,也不是的派出机构,而是村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居委会、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它们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但是它们具有类似于一级政权组织的性质和职能。

村委会的单位性质如下:村委会不构成单位犯罪,因为它是农村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将村委会定义为刑法中的单位。村委会的职能包括处理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向反映村民意见和建议。

居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属于“特别法人”投资主体性质。

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村委会算单位吗 村委会不算单位,社区居委会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委会的性质:宪法第111条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委会不是经营性场所。因为村委会是村民委员会办公的场所,是本村村民和上级有关部门到本村办理相关事务的工作场所。

同样,村官也没有行政级别,和村民一样,都是村民身份。村委会的职责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其法人主体性质不是行政机关,职能也不具有行政职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已自管理、教育、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两委成员是指村党支部委员和村民委员会委员,他们不是事业单位成员。因为,村党支部委员,是村里的党员选举产生的,是党的最基层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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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答案】:AB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委会的性质可以从3个方面来理解:基层性、群众性、自治性。

【答案】:A、C、D

本题考查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我国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律分析: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一、村委会算单位吗

1、村委会不算单位,社区居委会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居委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一个主要社会组织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二、村民与村委会发生纠纷怎么办

1、相互调解

农村土地出现纠纷大多是同一个家庭成员之间较为常见,亲戚之间出现纠纷的话,首先就是相互协商调解,也有的找自己家族里面比较有威望的老人来裁决。如果不是牵涉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纠纷,一般的通过家庭内的和解都能解决,毕竟都是自家人也比较好说话。一般一个村里的人都有点沾亲带故的,所以调解起来一般也比较容易。

2、村委会调解

如果是相互之间调解不了的土地纠纷矛盾,这个时候农民们一般都会找到村委会来调解。因为农村土地的分配就是村集体进行的,所以对农民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了解比较清楚,而且村干部对村里各农民家里的情况也都比较了解,处理村民之间的矛盾也很有经验,因此在农村调解土地纠纷的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3、县市仲裁

如果村一级的委员会无法解决农民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那么农民们还可以向更高一级的县市申请仲裁。我国有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农民土地出现纠纷之后仲裁的具体流程及方式。如果农民们需要申请仲裁的需要提前了解这部立法,对仲裁的具体形式以及内容了解清楚,这样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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