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职责
律师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解释法律。
人大代表主要职责: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职责概述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行使管理国家权力。他们通过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履行其职责。发言和表决保护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受到法律保护,不受法律追究。
法律分析:(一)立法权;(二)决定权;(三)任免权;(四)监督权。
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解答 改革性补贴是指将单位原来用于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的实物补贴,改为向个人直接发放货币补贴。
人大的职责和作用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和作用: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大作为我国的最高立法机构,其主要职责之一是制定和修改法律。这包括审议和通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确保国家法律的完善和与时俱进。例如,当社会出现新的情况或问题时,人大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来规范和处理,以保障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权益。人大还有监督工作的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有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范围包括以下方面: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
人大是干什么的
人大主要职责是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同时监督上级人大的决议得到执行。2. 人大需定期听取和审议相关部门关于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和社会治安等工作报告,并对工作进行监督。
法律分析:国家的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作用律师解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的职责,就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职责是什么? 法律解答 改革性补贴是指将单位原来用于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的实物补贴,改为向个人直接发放货币补贴。
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机关所承担的一定的工作职责,以及为了保证其履行职责而授予它的相应的权力。它是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体,既不同于义务,也不同于权利。全国人大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所有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国家的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二、选举、决定和罢免最高国家机关的组成人员或领导人员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所选举或决定的最高国家机关的组成人员。三、对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以及享有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四、对其他最高国家机关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的实施。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全国人大行使监督权,就是代表人民监督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这是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依法办事的重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