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红高粱(结合当前的抗日神剧,说说为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能让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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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红高粱讲的什么?

莫言的《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 20 世纪 340 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讲述了一系列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红高粱》的作者是莫言。《红高粱》是莫言的一部代表性中篇小说。这部作品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40年代的高密东北乡为背景,展现了乡土中国的活力与生命力。小说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我”的祖先们的生活和英勇抗争,以及他们身上的野性、热情和生命力。

《红高粱》的作者是我国当代著名作家莫言,莫言是我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自小生长在山东高密的一个农村当中,因为文革的影响,他在农村度过了长达十年的劳动时间,文革之后就在部队当中担任图书管理员。

《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得诺贝尔奖的莫言本言,并不是《红高粱》这本书。诺贝尔奖是授予个人的一种荣誉,并不是给某本书的。

莫言小说《红高粱》的结局是九儿英勇牺牲,抗击日军。在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中,主要人物九儿带领乡亲们与日军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面对强大的敌人,九儿并没有退缩,而是选择了坚守家园,保卫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在这场战斗中,九儿展现出了顽强的毅力和英勇无畏的精神。

红高粱莫言原文

“红高粱”是莫言所著小说。全文原文如下:我的故乡,在中国北方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一条叫“红高粱”的小路。从我的父辈开始,在这条路上,有一段像传说中的故事一样引人入胜的经历。父亲是我这一支宗族的启蒙者,然而在这个小村庄里,我们并不是寻常的家庭。

目录 卷首语 第一章 红高粱 第二章 高粱酒 第三章 狗道 第四章 高粱殡 第五章 奇死 人老了,书还年轻--代后记 主要内容 《红高粱》通过"我"的叙述。

《红高粱》是中篇小说,发表于1987年,同年改编成电影,由张艺谋执导,获得相关奖项。

读完莫言的《红高粱》,在畅游他在高密东北乡用魔幻现实主义构建的文学王国的同时,领会到了追求爱情的牺牲精神,不懈奋斗的抗争精神,自我反思的客观精神。

家有丑妻是个宝。身边的那片田野啊,手边的枣花香,高粱熟了红满天,九儿我送你去远方,娘娘你上西南宽宽的大路长长的宝船,娘娘你上西南溜溜的宝马足足的盘缠,娘娘你上西南你甜处安生你苦处花钱,结局是送九儿去远方。一个人一个活法。

以下是莫言《红高粱家族》中的中性描写原文摘录:1. 种地 大地上,农民们有的在依稀可见的渐渐浅褐的稻草堆中,弯腰插秧,有的在一片翠绿的麦田里,小心翼翼地蹲着收割,有的则在一块块显得粗糙的地里,费力地插棒,或是在一座座斜倚着的田埂上,两手环抱着一只只送上饭菜的饭盒,吃得不急不缓。

结合当前的抗日神剧,说说为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能让莫言名扬文坛?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是一门神剧,描写了当时中国人民对抗日斗争中的事情,剧中人物九儿嫁的是酿酒的作坊,她敢恨敢爱,最后不让鬼子得到酒,为了救别人。

红高粱这部书的主题思想是反抗。 红高粱讲述的是上个世纪的故事,高粱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

莫言的成名作是《红高粱》。作品概述 《红高粱》是莫言的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小说。这部小说以乡村为背景,生动地描绘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和人物形象。通过讲述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和抗日英雄事迹,莫言成功地展示了乡村生活的复杂性和丰富性。

红高粱是莫言写的一部小说,未获得茅盾文学奖。 获得茅盾文学奖的是莫言另一部小说“蛙”。

莫言《红高粱》

      读这本书的整体感觉是很不舒服的,书中有些内容描写的比较血腥,残忍,不太符合人的审美。比如在写罗汉大爷被剥皮的场景,简直是太过残忍。这种反传统的描写手法正是莫言的风格之一。另外这本书在人物形象,意象和叙事视角等方面也有着其独特的个性。

1、在人物形象上,作者塑造了“土匪加英雄”的形象,打破了人们对于英雄和土匪的固有认知,把最不可相关的两个形象综合起来。“最王八蛋,最英雄好汉”几乎是书中人物形象共有的特征。

2、作者采用了独特的意象。

(1)、红高粱的意象。首先红高粱象征着东北高密乡人民顽强的斗志和生命力。此外红高粱还是“我奶奶”和“我爷爷”感情的见证。另外,红高粱还是高粱酒的重要原料,而高粱酒则是高密东北乡百姓的神圣象征,它可以壮胆,驱魔。

(2)、书中还反复提到了“狗”的意象,并且作者还专门写了“狗道”一章。这里“狗”的意象应该具有多层含义。

      其中,“狗”象征了凶恶的日本人。在大屠杀之后,遍地的尸体成为“狗”觊觎的对象。文中多次写到“数百条狗在我家黑狗、绿狗、红狗的率领下,都带着发着绿光的眼睛,去啃噬那些腐烂的尸体”这时“狗”的凶野,残忍,嗜血成性正是日本侵略者的象征。他们如同这些成群结队的“狗”一样,毫无怜悯心,毫无人类的善良,有的只是动物本能的凶恶与残忍。

      另外,“狗”的团结,果敢,机灵象征着中国人民的团结,勇敢。当胶高大队陷入饥寒交迫的困境时,在“成麻子”的计策下,胶高大队偷来了“我爷爷”的一百多张狗皮。战士们把它们披在身上,在天寒地冻中打击日伪军,从此“身披狗皮、手持钢枪的胶高大队”成为了人们传说中的队伍。而其中可悲的是“成麻子”在为自己的妻儿报仇后,上吊自杀了,没能继续抗击敌人。

      最后,“狗”因为争夺“尸体”而进行的内部争斗和撕咬也象征了人类各团体,组织之间内部的争斗。

      作者写“狗”的意象,更多的是以“狗”喻人。在作者看来,人类的某种行为和特征与“狗”非常相似。“狗”的果敢,机灵,团结,凶恶,残忍等特点也在人类身上体现出来。只不过人类身上的动物性行为可以通过自我调节以及道德和法律的手段去扼制。但可扼制不代表没有,一旦爆发就会不可收拾。

(3)、叙事视角的独特性。本文的叙事事件非常独特,并且各视角之间可以来回切换自如的变换,毫无违和感。在读书时,若不全神贯注,聚精会神,你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叙事视角已经转换,这是本书的神奇之处,也是莫言的写作风格之一。

(4)、语言的激烈、粗野、豪放。《红高粱家族》这部书的语言读起来不像大多数的文学作品那样给人美的享受,甚至有的会让人感到很随意,粗鲁。比如“最王八蛋最英雄好汉”,还有罗汉大爷被剥皮,“二奶奶”被杀害前的羞辱等众多地方,给人的感觉都是非常的不舒服。

(5)、反传统的思想。这一点更多的体现在“我爷爷”和“我奶奶”,“二奶奶”以及“罗汉大爷”的不伦不类的关系上。但这种不符合伦理的道德关系并不是作者和本书所要表达的主题,相反这种关系,更能体现出“英雄加土匪”的人物形象的不拘一格,豪迈的特点,这是绝对的反传统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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