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条不平等条约第五条内容?
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要求原案 第一号 日本国及中国,互愿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存两国友好善邻之关系益加巩固。
《二十一条》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日本)向我国提出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体现了日本帝国主义企图灭亡我国的野心。趁着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无暇东顾,日本帝国主义趁机行动。
二十一条是《辛丑条约》。详细解释如下:条约背景 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由于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失败,与列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愈发明显。为了重新划分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列强纷纷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用人单位在新的条例里面提出了很不平等的要求,而且这些都是平常我们员工根本无法控制发生的事情。
“二十一条”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号共四条,要求中国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给他国;准许日本修建自烟台(或龙口)连接胶济路的铁路;山东各主要城市开放为商埠。实际上要把山东变成日本的势力范围,为瓜分中国做准备。
其实以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如果袁世凯不接受日本的“二十一条”,以最严重的情况推断,亡国虽然不至于。
1895马关条约是不是21条不平等条约?
马关条约与21条是两个概念、两个条约。马关条约是1894年甲午海战的丧权辱国条约,主要是日本要割占台澎、辽东半岛及赔偿2亿两白银。
袁世凯和日本签订的《二十一条》等等。 袁世凯和日本签订的《二十一条》等等。
二十一条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不平等条约。
五四运动中废除“二十一条”的斗争,是指中国在寻求近代化的过程中,面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和侵略,中国人民所做出的反抗和抗争。其中,“二十一条”是帝国主义列强在试图瓜分中国的过程中,提出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包括割让领土、赔款、开放通商口岸等,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
世界大战期间以下哪一国家对中国提出的不平等条约
《二十一条》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对中国提出的不平等条约。《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
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妄图以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特权为代价,迫使中国承认日本在华取得的各种特权,从而变中国为日本统治之下的半殖民地,并使日本在华投资享有各种优遇的不平等条约。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晋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限令袁世凯在48小时内答复。
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以吞并中国为目的而强加于中国的单方面“条约”,袁事后也不得不声明此项条约是由于日本最后通牒而被迫同意的。此后历届中国均未承认其为有效条约。
是袁世凯1915年与日本签订的卖国条约。 《二十一条》是1915年1月18日日本向中国提出的不平等条约。
1918到1945没有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二十一条约签订了吗
法律分析:
签订了。两缔约国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之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法律依据:
《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 第一条 两缔约国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之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第二条 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经营农业,得商租其需用地亩。第三条 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一切生意。第四条 如有日本国臣民及中国人民愿在东部内蒙古合办农业及附随工业时,中国政府可允准之。第五条 前三条所载之日本国臣民,除须将照例所领之护照向地方官注册外,应服从中国警察法令及课税。
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签订于()年。
1917
1916
1915(正确答案)
1914
法律分析:签订了。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晋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此后日本帝国主义以威胁利诱的手段,历时五个月交涉,企图迫使袁世凯政府签订,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这些条款称中“二十一条”,也称《中日民四条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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