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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今》的思想和艺术卫思捍 王刘纯 《察今》节选自《吕氏春秋·慎大览第三》中的第八篇。吕不韦,阳翟(今河南禹县)人,生平不详,死于公元二三五年。他是秦王政(秦始皇)的相国。为了巩固和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为了加强国力,吕不韦厚相结纳,蓄士三千人。
【译文】君王不效法先王,不是先王的法不好,而是无法效仿。先王的法经历了上古至今,人们有的增,有的减,怎可能再效法呢?即使没有增删,还是不可能效法。边区和中原的名称,古和今的法则,言辞、内容都不尽相同。所以,古时的称谓与当今的说法都相异,如今的法律也多不与古代的相适应。
②:这篇文言文的全篇译文是:白圭来到中山国,中山国的国君想挽留他,白圭坚决推辞,乘车离开,又到齐国去,齐王想挽留他做官,又推辞而离开,有人问他原因,白圭说:这两个国家都将灭亡,所学的东西有五尽,说的是五尽:不一定,那么韩信就全完了;没有人称赞,那么名声就全完了;没有人喜欢。
(出自《吕氏春秋.察今》)[译文]有个楚国人乘船过江时,剑从船上掉进水里,他就在船帮上刻下一个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等船靠岸,他就从刻记号的地方跳进水里去找剑。船已走了很远,而剑却没走,这样去找剑,不是很糊涂吗?
吕氏春秋察今原文翻译如下: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捐益,犹若不可得而法。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
察今文言文翻译
时不与法俱在,法虽今而在,犹若不可法。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已亦人也。故察已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
【原文】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在,法虽今而在,犹若不可法。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已亦人也。故察已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
《吕氏春秋·察今》是战国时期的一部政治哲学著作,由战国末期的吕不韦集合门客们编撰而成。其意思是要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事物,不能因循守旧,要不断创新。
原文: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
原文出自《吕氏春秋·察今》: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
原文出自《吕氏春秋·察今》: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译文:楚国人想袭击宋国,派人先在澭水里树立标记。
吕氏春秋·察今的意思
《吕氏春秋·察今》里以刻舟求剑、循表夜涉、引婴投江三个寓言讲述了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应该随着变化.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
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
刻 舟 求 剑(战 国) 《吕氏春秋. 察今》原文: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jù qì)其舟,曰:“是吾(wú)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yǐ),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古代帝王的法度,是经过前代流传下来的,有的人增补过它,有的人删削过它,怎么可能被效法? 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
“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的意思是:人们或者增加它,或者减损它,怎么可能效法呢,该句出自《吕氏春秋·察今》,原文节选如下: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
荆人欲袭宋 使人先表澭水翻译是什么?
翻译为:楚国人想偷袭宋国,派人事先测量澭水的深浅并设立标志。出自《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原文如下: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
[原文] 刻舟求剑: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吕氏春秋·察今》中的寓言故事:《自相矛盾》楚人有鬻盾与矛者,先誉其盾之坚,曰:“万物皆莫能陷之也。”俄而又誉其矛之利,曰:“吾矛之利,万物莫不陷也。”市人诘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众皆笑之。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吕氏春秋·察今》里以刻舟求剑、循表夜涉、引婴投江三个寓言讲述了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应该随着变化。《吕氏春秋》又名《吕览》,在公元前239年左右成书,是一部产生于战国晚期的理论著作,是由吕不韦的门客集体编撰而成的一部论说性散文著作。
“其剑自舟”的意思是指某人或某物所持有的剑来自于自己所处的船。
春秋战国时期历史成语故事?
以下是春秋战国历史时期成语故事: 智子疑邻 这个成语典故出自《韩非子·说难》中的《颜则旭篇》。 原文: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
《吕氏春秋·察今》一书深入探讨了“法”的真谛。其首篇“察今”着重阐述了“先王之法”的局限性。文中指出,先王的法度虽经世代流传,但随着时间推移,人们或增或减,使得这些法度难以成为后世的范本。
缘物之情及人之情,以为所闻,则得之矣。 3. 求《吕氏春秋·察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玃,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此愚者之所以大过也 闻而审,则为福矣;闻而不审,不若不闻矣。
原文 刻舟求剑(战国) 《吕氏春秋. 察今》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jù qì)其舟,曰:“是吾(wú)剑之所从坠。” 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yǐ),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原文:《吕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译文:楚国有人坐船渡河时,不慎把剑掉入江中,他在舟上刻下记号,说:“这是我把剑掉下的地方。
察今原文及翻译
察今原文及翻译如下:
《察今》的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在,法虽今而在,犹若不可法。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已亦人也。故察已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
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
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为治,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
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译文:
国君为什么不效法古代帝王的法令制度呢?不是它不好,而是因为后人无从取法它。先王的法令制度,是经历了漫长的古代流传下来的,人们有的增补它,有的删减它,怎么能够取法它呢?即使人们没有增减它,也还是无从取法它的。
凡是先王的法令制度,是切合时代的需要的。(过去的)时代不能与法令制度(的条文)一同存在下来。(古代的)法令制度即使现在还保存下来,还是不能取法它。因此要抛弃先王现成的法令制度,而取法他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先王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是什么?
先王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是人,自己本来也是人。所以明察自己就可以推知别人,明察现在就可推知古代。古代和现在是相通的,别人和自己也是相通的。明白事理的人,可贵的地方就在于他能够根据近的推知远的,根据现在的推知古代的,根据看到的推知未见到的。
所以观察房屋下面的光影,就知道太阳、月亮的运行,早晚和寒暑季节的变化;看到瓶子里水结的冰,就知道天下(已经)寒冷,鱼鳖(已经)潜伏了。尝一块肉,就知道一锅里的味道,全鼎中的调味。
楚国人想要偷袭宋国,派人先在澭水设立标记。澭水(突然)上涨,楚国人不知道,顺着(原来的)标记在夜间渡水,(结果)淹死人的有一千多人,士兵惊骇的声音如同大房屋倒塌一样。
以前他们设立标记的时候,是可以(根据标记)渡水的,现在水位已经变化,水涨了很多,(可是)楚国人还是照着原来的标记渡水,这是他们惨败的原因。
现在的国君取法先王的法令制度,就像这样。他们的时代已经与先王的法令制度不适应了,但还在说这是先王的法令制度,因而取法它,用这种方法来治理国家,难道不可悲吗!
所以说治理国家没有法令制度就会混乱,死守古老的法令制度而不改变就会行不通,悖谬(就)不能治理好国家。社会变貌,时代更迭,改变法令制度是应该的。比如好的医生,病症(会)变化很多,用药也(要)变化多。
病症变了而药不变,本来可以长寿的人,现在也变成短命的人了。所以所有的事情都一定要遵循法令制度来进行,修订法令制度要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统治过天下的七十一位帝王,他们的法令制度都各不相同;不是一定要求有所不同,而是时代形势不一样了。
所以说:对于好剑人们期望它能斩断东西,(却)不期望它是镆铘那样的名剑;对于好马人们期望它能日行千里,(不)期望它是骥骜那样的宝马。那些成就功名的人,就是古代帝王的目标啊。
楚国有个渡江的人,他的剑从船上掉到水里,(于是他)急忙用刀在船上刻了个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船停了,他从他刻着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打捞宝剑。
船已经动了,但剑没有动,像这样寻找宝剑,不也是很糊涂吗?用旧的法令制度治理国家(也)和这样一样。时代已经改变了,法令却不变。用这样(的法令)来治理(国家),难道不困难吗!
有个从江边上走过的人,看见有人正拉着一个婴儿,想要(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大声啼哭。
旁人问他(这么做的)原因。(他)说:“这孩子的父亲很会游泳。”即使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他的孩子难道就一定擅长游泳吗?用这种方法处理事情,也必然是荒谬的。楚国治理国家(的样子),也像这样。